台貪污盛行/蘋論:立院應辦核災聽證會/ 核延役和四廠
日本核電廠災難前檢查報告提問題/政府核准延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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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幾天前跟錦坤兄說的台灣核電問題
我一直掙扎是否應該將約10年前我到台電訓練所聽到的和感受到的
(什麼是 PRODESSIONALISM)
我想這屬於公益問題
當時扁政府決定廢核四廠
上課的學生跟我談許多事
包括當初政府鼓勵內製 所以取得許多標
可是 他們的能力其實是遠低於設計要求的規格
所以有嚴重的"拒收"問題 因而完工遙遙無期
所以廢核四對他們是"解套"......
你可以想像當初與GE等公司訂的契約絕對是讓台灣吃不完的核四債
台灣的核能委員會又是什麼機構呢---這機構類似下一機構
我1979年在中央標準局做過半年的"公務員"
當時下定決心到工商業去 不當什麼技正
*** 當然 杜邦公司/美國政府等在ehs上是領先者
我希望朋友少用"文化"等字眼
不過我們要學習與力行的事相當多
我忘記慶麟兄昨天給的資訊:
我寫了一篇有關核電的感言
請參考
http://fullpot.blogspot.com/--
蘋論:立院應辦核災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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