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

驚 核一將成核廢場


前幾天還讀到某人分析:核電最廉價.....他們遺漏很多。



驚 核一將成核廢場

後年除役就地貯存 北北基700萬人受威脅






核一廠(下圖,葉志明攝)一號機預計後年底停機,廠區內仍將有保留區保存各類核廢料(上圖),引發環團不滿。設計畫面

【洪敏隆、陳雅芃╱台北報導】政黨輪替,國內三座核電廠可望如期停機除役。《蘋果》掌握台電日前送交原能會審查核一廠除役計劃,核一廠一號機預定後年十二月五日起停機、二號機隔年七月停機,並將以二十五年完成除污、拆廠等作業,除役後的大量高放射性用過核燃料棒,台電規劃在廠內興建大型核廢貯存場存放四十年。環團昨痛批拆廠還留大量核廢料,將直接威脅北北基七百萬人安全;專家則指,核電廠若如期陸續除役,高階核廢料何去何從是一大難題,將考驗新政府。
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昨至台南科學園區參訪時表示,新政府會積極建立永續的能源系統,在二○二五年走向非核家園。蔡英文幕僚說,蔡提的非核家園目標也就是現有三座核電廠如期除役,核四也不商轉。
蔡英文的主張,代表國內現有三座核電廠都可望在法定運轉年限到期後,如期除役,不再延役繼續運轉。而據台電日前送交原能會審查的核一廠除役計劃,核一廠一號機將從後年十二月五日起停機、二號機隔年七月停機,之後將以八年去除輻射污染,再以十二年進行汽機廠房、反應爐等設備拆解,最後以三年偵測廠區輻射情況、兩年時間復原土地等,總計前後將以二十五年完成除役。 

核廢料規劃放40年

台電預估核一廠除役經費是一百八十二億元,將由核能後端營運基金提撥,未來完全除役後,規劃原廠址用地將做為風力發電設施用地及紀念公園。不過,拆除廠房後,將有七千四百束屬高階核廢料的用過核燃料棒,另也有廠房設備等六萬多桶低階核廢料,台電規劃將廠內西南區劃設為保留區,興建第二期乾式貯存場、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低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等設施,預估在除役第二階段開始時啟用,規劃使用時程四十年。
由於台電先前為解決用過燃料棒貯存空間不足問題,已在核一廠區內規劃興建、可貯存一千六百八十束用過燃料棒的露天式第一期乾式貯存場,引起新北市府及北海岸環團強烈反對,現台電又規劃興建比第一期乾式貯存場規模大三至四倍的第二期貯存場,貯放除役後剩餘的五千七百二十束用過核燃料棒,引發環團不滿。 

環團憂桶裂洩輻射

「核電廠除役精神不是要把一個乾淨土地還原,還給人民嗎?」北海岸反核自救會執行長郭慶霖昨痛批,核一廠「糟蹋」北海岸已快四十年,現還要再忍受另一個四十年,居民絕對無法接受。若台電要將除役後的核廢料都放在核一廠內,決策過程應公開,且由北海岸鄉親決定,如果台電跟政府一意孤行,絕對會採激烈手段保衛家園。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說,如核廢料要保留在核一廠內,台電絕不能採取跟一期一樣的露天式乾貯場,因為四十年恐使乾貯桶因風化等作用產生裂縫,易造成輻射外洩,有致癌風險,北北基七百萬人都可能直接受威脅。他坦言核一除役後的核廢料去向現階段仍無解,但一定要採「傷害最小的作法」。 

台電強調是過渡期

核一廠所在新北市石門區山溪里里長許阿煌表示,好不容易等到核一廠除役,但核廢料還放在石門,「居民還是會擔心」,希望台電早點開說明會,「告訴我們里民,到底這些核廢料何時遷走。」
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強調,雖然核一廠內規劃除役後要設高階及低階核廢料貯存場,但都是過渡期,不會等到四十年後才遷移,台電規劃將先興建中期集中式貯存場,仍在選址階段,只要一蓋好,就會遷走除役後的核廢料。他說,台電是國營事業,新政府上台後,會遵照經濟部指示辦理。 

蓋貯存場須經審查

原能會物料管理局長邱賜聰說,核一廠除役計劃已邀專家學者開過一次審查會,預計明年五月審查完畢,審查重點在除役時程、拆除作業,以及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與最終處置規劃等,但台電要在核一廠內再蓋第二期乾式貯存場等設施,須經主管機關完成環評、水保等審查。
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指出,國外核電廠除役後產生的核廢料,有的會暫貯廠區內,另設集中式貯存場,有的是先停機,暫不拆廠,直到找到最終貯存場才處理。低階核廢的放射性會隨時間慢慢衰退,但用過燃料棒的高階核廢料處置問題將是一大難題,立院反對台電所提高階核廢料境外再處理的規劃,因此未來核電廠若如期陸續除役,高階核廢何去何從,考驗新政府。 


核一廠小檔案

●地點:新北市石門區,離台北市直線距離約28公里
●佔地:245公頃
●反應爐型:沸水式反應爐
●開始商轉:
1號機:1978年12月6日
2號機:1979年7月15日
●發電量:每部機每年約發電50億度
●建設經費:295億元
資料來源:台電 

核一廠用過的核燃料棒原放於廠內貯存池(圖),將來除役將另建貯存設備。原能會提供

核一廠除役規劃

●除役時間:2018年12月5日起,預計25年完成
●除役時程:
.前8年:廠區除污作業
.第9年∼第20年(共12年):實質拆廠階段
.第21年∼第23年(共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以確認廠址的輻射劑量是否符合法規相關規定
.最後2年:廠址復原,包括執行覆土作業等,以達地面平整
●廠內新建工程:
.第二期高階核廢料乾式貯存場,貯放5720束用過的燃料棒
.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貯放約6萬1791桶低階核廢料
●除役經費:估182億元,核能後端基金提撥
資料來源:台電、原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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