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7日 星期六

7月1 日起汽機車駕駛行駛抽菸 3.5公尺內有人就罰600元

下月汽機車駕駛行駛抽菸 3.5公尺內有人就罰600元


▲7月新措施上路,民眾只要行駛汽機車時抽菸,且3.5公尺內約一個車道有汽機車等駕駛人,經舉發就會開罰600元。(圖/資料照片/行車紀錄器畫面翻拍)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條例7月1 日實行,其中影響民眾最大的,就是增訂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等導致他人行車安全,將處新台幣600原罰緩。由於開罰範圍有模糊地帶,此次也規定出「周邊3.5公尺」的範圍內,也就是影響到「一個車道」外的車輛。
不少汽機車駕駛人習慣於駕車時吸菸,導致香菸灰燼因風吹散,灼傷或影響後方用路人。交通部表示,由於過去相當難去定義影響的範圍,此次新修正的條例規範距離吸煙駕駛人周邊約3.5公尺範圍,相當於一個車道的寬度,就可認定受影響可開罰600元。
由於該類事項民眾舉證較容易,交通部指出,只要是行車紀錄器、錄影或照相取得汽機車駕駛人吸煙影響他人的證據,即可開罰。但若是汽車駕駛人吸煙影響到機車駕駛人,建議機車駕駛人不要拿出手機拍照或錄影,因為也違反行車條例,民眾可轉向後方車輛取得行車紀錄器舉發。
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劉振安坦言,汽機車行駛時抽菸的確較難取締,必須打開車窗或天窗,周邊3.5公尺範圍內有其他車輛,或是停紅燈時影響到其他車道的騎士,有做出明顯受到影響的舉動等,才能符合舉發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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