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中犧牲生命,財產損失,以及鏟子大隊的人力付出,需要藉由制度的改進來彌補,避免災難的重複發生。這篇深度採訪的文章,值得官員與監督的市民,一起討論與分享。
這篇宏觀分析,出自總編輯和在花蓮現場同事之手,不單純追究「誰的錯」,而是揭示了防災的系統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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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一個堰塞湖的災害防治,牽涉到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平常與天災期間還由不同部會負責,突現台灣現行法律的困境。
「全世界都已經採取 #全災害情境(all hazard approach),不能切割災害類型,必須有一套共通的圖像、語彙、架構,針對可能存在的災害潛勢完整檢視,」王价巨呼籲。
因應複合式災害,各國都已設定專屬單位來防災,早在1979年美國就設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可直接跟總統報告。日本設立防災擔當大臣,下有300個專屬公務員,目前更完成規劃,準備成立防災廳。
同時間,卻只有台灣弱化。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從過去有預算權的實體業務單位,修改為災害防救辦公室,變成20多人的幕僚單位,人員極少,也沒有預算權。
目前的災害防救法雖然仍有以「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為名的組織,但多為部會首長兼任,已無引導長遠國家災害防救政策的實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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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了,才能主責的內政部長劉世芳,21日成立中心,提早三小時,下午三點就召開應變中心會議,決定用台大團隊的情境。
氣象署颱風雨量的模擬數據進來後,它們算出,23日早上8點堰塞湖就會溢流、下切50公尺,淹水高度就是三公尺,必須疏散8524人。
傍晚七點,劉世芳分別與花蓮縣代理秘書長饒忠、副縣長顏新章通話,國科會防災科技中心將疏散區域的門牌號碼、地址撈出,寄給花蓮縣政府。
疏散時間只剩關鍵37小時。
根據花蓮縣政府還原,21日一收到災防科技中心資料,縣府即協調國軍、在地公所強制撤離作業。隔天一早林保署發布紅色警戒,24小時內有潰堤風險。至中午,縣府統計公所回報,78%採家中高處,垂直避難,1.9%安置,兩成則去找親戚。
「在美國,#每個颶風季都經常在幾天內疏散數萬甚至十幾萬人,所以8000人數字不是關鍵,關鍵預警、通報、疏散有沒有及時傳遞,該有任務的單位都動起來,」王价巨認為,這次事件時間實在不是問題。
面對危險,78%選擇在家避難?王价巨認為數字不是重點。重點是,#民眾是否充分感知風險,充分了解疏散指示後,做出的決策。這有賴後續調查。
根據法定疏散撤離分工表,在縣政府劃定管制區後,鄉鎮市公所必須主責劃定應撤離村里、準備收容場所、下達撤退令,里長則要撤離民眾。花蓮有的地方像佛祖街,沒有被通知到。這將是法律調查的重點
在緊急災害應變部份,「台灣的問題在,雖然有中央地方分權,但 #我們的法規沒有明訂指揮權歸屬及移轉概念,」王价巨分析,中央地方口水戰不停的原因。
在美國,一旦州政府覺得無力處理請求協助,或聯邦層級FEMA監測認為有必要,聯邦會透過支援及資源提供強力介入,這其中也包含盤點整合地方資源。
因為外來人只能補充,#主體還是得動員最熟悉地方的消防、警政、民政、社福各局處,中央必須要有這些地方公務員的指揮權,知道實際狀況,才能補充不足,「#不可能發生只要給資源、給人,卻不要被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