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中國2007年至2008年「毒餃子事件」進行首次公審

中國「毒餃子事件」進行首次公審

2013/07/30
 
       針對2007年至2008年中國產冷凍餃子在日本致人中毒事件,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30日對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而被起訴的餃子生產廠家 的前臨時工呂月庭(39歲)進行了首次公審。毒餃子事件共導致10人出現中毒症狀,並引發了日本對中國產食品的嚴重懷疑,自被告遭起訴約3年後,終於進行 了公審。

     據石家莊檢方的消息,被告承認了向冷凍餃子投放了殺蟲劑。 中國《刑法》規定,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最低為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最高可判處死刑。根據判決內容,有可能再次刺激持續存在對立的中日兩國國民的情緒。

       事件發生在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期間,千葉和兵庫兩縣共有10人在食用石家莊市食品公司「天洋食品」生產的冷凍餃子後出現中毒症狀。根據日本方面的調查,食品中檢出了有機磷殺蟲劑甲胺磷。

       日本警方于2008年2月表示甲胺磷在日本被混入的可能性很低,中國警方隨後進行了反駁。之後發展成為中日之間的外交問題,日本的食品企業和餐飲連鎖減少採購中國產食材的趨勢出現擴大。

      另一方面,中國在事件發生後本應回收的冷凍餃子流入市場,結果同年6月導致了多名中國人出現中毒症狀的事件。公安當局于2010年4月逮捕了呂月庭,8月進行了起訴。這可能是對企業待遇懷有不滿的呂月庭的單獨犯罪。

(山田周平 北京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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