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重金屬污染嚴重? 綠牡蠣遍佈】
桃園海岸已遭到銅、鋅、鉻、砷、鋯、鈦、釷等重金屬污染,是北部藻礁海岸的數倍到數十倍不等,其中疑似還有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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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年代,新竹海邊的綠牡蠣事件曾受到國內外媒體高度關注,記憶當中,當時並有許多重要國際學術論著紀錄此事。想不到事隔三十多年,雖然我們早已成立了環保署,並且也制定了許多重要的環保法規,但是,我們竟然依舊是無法逃脫綠牡蠣的糾纏。為什麼?
「桃園海岸可說是台灣最毒的海岸。」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說,桃園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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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島】爐碴再利用 危及農畜產品安全 戴奧辛含量超高
爐碴全島流竄 作為石門水庫在颱風期間備用水源的中庄調整池,在施工前,水利署發現大量爐碴,桃園縣政府拿出航照圖說明,這是在民國70幾年到80年初,業者盜挖砂石回填爐碴所致,為維護民眾的飲用水安全,水利署會把爐碴全數清除,費用預估1到3億元,這筆錢全民買單。 雖然廢棄物清理法在民國63年就通過了,鋼鐵廠產生的廢棄物應該進入掩埋場,但過去環保意識低落、稽查管理難落實,許多不肖業者伺機偷倒、偷埋,這些找不到兇手的不明污染廠址,政府還是要面對。 台61線 爐碴大本營 七股是沿海養殖重鎮,放眼過去都是魚塭,靠著連通的渠道,提供魚塭的養殖用水,在台61線沿線以及溝渠的堤岸也滿佈爐碴。當年道路完工後,就發生養在溝 渠的牡蠣暴斃事件。由於爐碴屬於鹼性,又含有各種重金屬,甚至是戴奧辛,污染水域、土壤的風險很高,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表示,政府官員認為爐碴不會溶出 造成污染,但是如果長期泡在水環境,仍有可能溶出來,造成當地重金屬的背景質上升,更嚴重的是,這些渠道是魚塭的養殖用水來源,也連通七股潟湖,當重金屬 進入水體累積在環境中,經由食物鏈累積在水產品中,後果不堪設想。 民國90年,廢清法第七次修正通過,依照廢清法第39條,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要回歸到「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鋼鐵業而言,屬於經濟部工業局管轄。民國91年,工業局公布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碴屬於可以再利用的項目。 台61線台南段施工時間,橫跨再利用法規通過之前跟之後,介入調查此案的台南地檢署認定,這些爐碴屬於廢棄物,不屬於再利用的範疇,業者的行為是違法 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表示,台61線的爐石,很明顯沒有經過破碎、磁選、篩分的動作,依照經濟部工業局標準,沒經過這三個動作,就不是再利用過後的 產品,屬於廢棄物,所以適用廢清法。而且當時還發現集塵灰,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也適用廢清法。 廢棄物違法掩埋,依法就是要全部清除,但要解決如此龐大的爐碴和集塵灰,是何等浩大的工程,費用也將是天文數字!事情爆發至今,環保機關只緊急處理了幾 個地點,但處理方式仍不足以避免爐碴污染環境,甚至連集塵灰也沒清乾淨,台61線台南七股段的污染,還持續中,這場災難該如何收拾,環保單位的做法,受到 嚴格的檢驗。 爐碴來源 追追追 住在台17旁鹽埕聚落的李銀治伯伯,他平常用來固定衣架的石頭就是爐碴,這些爐碴甚至還參雜了集塵灰,當年他曾經到台61線工地做臨時工,業者利用晚上 十一、二點,載來很黑的爐碴,即使他穿上兩層襪子和厚重的工作鞋,還燒透過去,鞋子都在冒煙。黃煥彰跟他說明後他才知道,傾倒在家園的,是有毒的集塵灰和 爐碴。李銀治氣憤的表示,應該填土方怎麼變成爐碴,不過公路總局回答他,事先不知情,而工程監工也說,並沒有准許業者傾倒,李伯伯就質疑「那為什麼爐碴會 到這裡?」。 台61線台南段的爐碴案,台南地檢署主動調查,分成三案,其中兩案已經偵結,第一案能確定,爐碴是從威致鋼鐵公司出來,但工程的承包商與鋼鐵業者,卻都 全身而退,因為已經超過十年的法律追溯權,第二個案子因為查不到爐碴來源,只能起訴承包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檢表示,爐石偷倒,往往很久之後,才會 被發現,因此證據蒐集相當困難,尤其還牽扯到追溯權時效,這是至今無法克服的事。 負責台61線台南段工程的公路總局,最後也沒有被起訴,林仲斌檢察官說明,公路總局說這是包商的行為,他們並不知道是爐石,「除非我有更強烈的證據,證實公路總局知情,但是這是將近十年前的事情,我很難還原。」林檢察官無奈的說。 雖然法院最終判決還沒出爐,但廢清法的罰責,只有幾年的刑責或是幾百萬的罰金,包商把土方偷天換日變成爐碴和集塵灰謀取暴利,還污染土地、禍害子孫,居民如今只希望,政府能還給他們一片淨土。 集塵灰 失控? 環保團體接到檢舉,台61線彰化伸港段被偷埋集塵灰,集塵灰的特性就是鋅的含量特別高,用儀器檢測,許多重金屬都超過管制標準,依法集塵灰屬於有害事業 廢棄物,不得再利用,鋼鐵業者必須送到合法掩埋場處理,卻被不肖業者夾帶在土方裡,成為工程的回填土。台南市社區大學自然與環境學程的講師晁瑞光表示, 「集塵灰本來體積一點點,混到土方變成這邊的土,這也導致整個土壤受到污染,全部完蛋!」 違法偷埋集塵灰的情形,也發生在台61線的台南七股段,走進一個看似平常的魚塭,腳底下踩的竟然是集塵灰,當年台61線台南段施工時,包商承租魚塭作為 預拌混凝廠。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表示,魚塭檢測到的鋅跟鉛都偏高,而在台61線也測到同樣的情形,因此推測業者可能把爐碴跟集塵灰混合,埋在台61線, 「我們最擔心的是不知道業者到底埋了多少?光看這邊廢棄的集塵灰數量,就非常龐大!」。 為什麼環保署監控列管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最後會被當成回填的土方呢? 環保署廢管處簡任技正彭瑞祥表示,民國90年,環保署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對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追蹤管制,環保署的做法,是在清運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車輛上裝設GPS,納入追蹤系統管制,但是有些案件是在民國90年以前發生的,那是歷史的共業。 介入調查爐碴與集塵灰的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認為,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甲級清理公司,車輛有的有GPS,有的沒有GPS,業者可能報10輛,載運到某個地 方後,部分集塵灰放到沒有裝GPS的車子,漏洞還是不少。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認為,集塵灰有的混在建築廢棄物,混在泥土,混在爐碴,混在水泥裡,業者招 式非常多,他建議只有透過比較強的外部稽查,才可避免不法事件。 調查爐碴、集塵灰案件的監察委員和檢察官都認為,環保署目前對於集塵灰與爐碴的產量,無法有效掌握,現有的管控機制也還有漏洞,更重要的是,經濟部工業 局不能置身事外。林仲斌檢察官認為,鋼鐵業者進多少原料,製程能力如何?產量多少?銷售數量多少?產生廢棄物的量是多少?都要作精密的計算,之後再去比對 業者申報的數量符不符合,這才合理。經濟部有義務協助到第一線監督,計算業者產生多少廢棄物,「目前為止沒看到,所以就一直管控不是很好,流向也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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