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1日 星期四

政府疏於溯源抽查


這些論述都不夠全面,參考參考。

邱文達魏國彥為何龜縮不見(詹順貴)



每逢發生重大食品安全或環境污染事件,主管機關與無良學者總試圖告訴我們:依攝取量估算,不致影響身體健康,或沒有研究證據顯示會影響身體健康。其實,政府官員只是在做「風險控管」,控管民怨不會延燒掉官位或政權,至於人民尤其弱勢者的基本人權諸如健康權、居住權與工作權,從來都是隨時可以犧牲的裝飾品。

政府疏於溯源抽查

2011年5月發現塑化劑無孔不入民生飲料,2013年又接連爆發5月13日毒澱粉、8月22日胖達人摻雜香精、10月16日大統混油等重大食安事件,政府有何實質改善措施?迄仍掛在衛福部網頁的今年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說明有這麼一段:「去年6月19日公布修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雖已全面加重罰則,惟仍有違法業者為牟取私利,忽視消費者權益……故再次修法提高罰鍰及刑責,並納入業者自主管理……新修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將使不良廠商不敢、不會也不能再從事黑心食品製造。」甫過半年,餿水油事件,證明這是笑話一樁。
食藥署官員說良心無法檢驗,其實,良心必須時時加以檢驗;至少,必須不定期無預警地檢驗。徒法不足以自行,美其名要求業者自主管理,政府卻因而疏於依《食管法》第41條執行進入製造、加工、調配、貯存或販賣場所現場查核與抽樣檢測,放任唯利是圖的黑心業者有更大的上下其手空間,食安事件層出不窮,也就不足為奇。抽樣檢測,理應僅是現場查核的輔助配套措施,卻被食藥署官員反過來用以替業者的黑心背書,令人髮指。
餿水油被再加工混充上市,衛福部主管食品材料來源,環保署更主管廢棄物流向追蹤,但均查核追蹤不力,事發至今,該二位閣員也因而始終龜縮不見。尤其聲稱為當環保署長已經準備30年的魏國彥,其轄下的廢管處,對於每年估計8.5萬噸的廢食用油,竟然高達6.4萬噸完全不知去向,而吳天基處長還厚顏地說因具買賣價值,因此不算廢棄物,無法列管。於是餿水油全台亂竄,幾乎是無可避免的結果。
相同的邏輯,也發生在林益世涉入貪瀆的爐渣案例,中鋼透過子公司中聯公司協助消化難以處理的轉爐石,表面上以每噸5元賣給其他業者,但卻又補助購買之業者每噸231元。中聯名義上是賣出,實質上根本是付費請人清理廢棄物,但環保署與經濟部也硬說它已非廢棄物,他們無法可管,最後幾乎都被隨意棄置於農地或河床上。 

拒買讓黑心商倒閉

政府官員平常就是這種態度,遇到重大事件,當然毫無應變章法。筆者並不反對要求業者適度的自主管理,但政府不能因此而完全放任,溯源追蹤管理、產品履歷、現場查核與抽樣檢驗,仍是政府職責所在,業者如拒不配合,也可重罰甚至勒令停業、廢止食品業登錄。
筆者支持朱立倫所說,黑心廠商應該讓它倒;GMP協會也應全面改組,大幅納入來自公民團體推薦的專家學者以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本身擔任理監事,重建其標章信譽。而一再中鏢、毫無責任的味全公司,消費者也應該發揮團結力量抵制其公司所有產品,不惜讓它倒閉,攸關人民健康的食品安全秩序,才有真正建立的可能。 
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沒有留言: